【深圳商報訊】據中國廣播網消息,格式合同拒絕“霸王條usb款”、“三包”制度擴大適用範圍、召回制度寫入基本法律。前幾天,人大剛剛通過了關於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,而剛剛提到的這些內容也成為眾多消費者最為關註。
   這種種變化都表明,修法者要著重強化經營者的責任,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而在此之前,消費者反映較多、意見較大的,主要是一些霸王條款。比如說,“飯店收取包間最低消費、開瓶費”,“預付卡餘額超期不退”、“房屋買賣合同關鍵字排名權利義務不對等”等。
   收取開瓶費、最低消費,這些被消費者一直詬病的霸王條款屢被投訴,卻一直存在。新消法明確西裝外套對“霸王條款”說不,規定“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、通知、聲明、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、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、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定”。
   但是在這樣的法律規定下,各方對於霸王條款的具體內涵還是存在爭議。中國人民花店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,開瓶費、包間費就是霸王條款,違反了公平契約精神。
   國家工商總局法規司副司長朱劍橋卻認為不能一概而論,對於某一類格式條款,不能簡單化標簽化的理解。他表示,如果我就就要一盤花生米,我自己帶瓶二鍋頭,我非得要一個包間,是不是設計裝潢就是公平合理的呢?最低消費怎麼去判斷,法條給了非常明確的條件,第一,必須是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註意。第二個要件,格式條款必須是公平合理的。
   “三包”規定是實現產品質量擔保的一種方式,包括退貨、更換、修理等義務。新消法進一步完善“三包”規定,不僅明確了消費者的優先退貨權,還擴大了三包規定的適用範圍。
   2010年媒體曾曝光,一些平板電視廠商以“液晶彩電不是彩色電視機”為由,拒絕實施“三包”服務。此後,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公告,將平板電視商品的整機和顯示屏等主要部件納入《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》。
   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黃建華介紹,此前對於適用“三包”的商品目錄是分批擴展的,但是這次修法將所有商品一攬子納入“三包”。
   黃建華還強調“三包”的免費原則,也就是因為退貨、更換、修理所產生的費用都應由經營者承擔。
   再看召回制度。可能很多人熟悉召回制度是從缺陷汽車產品召回開始的,其實此前,我國召回制度還涉及食品、乳製品、兒童玩具等11種產品,而此次新消法規定召回範圍適用所有商品和服務。  (原標題:新消法叫停開瓶費和最低消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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